算一算我已经24岁了,在这种痛苦中已经走了10年。过去我曾经多次想到了自杀。但是我坚持了下来,但是一直在过着那种每一步都走的那么艰辛的日子。当时以为我自己是全天下最倒霉的人。那种痛苦可以用排山倒海来形容,总之是巨大的,使我所承受不起的。尤其对于处在青春期的我的时候。下面让我跟大家说说我的性经历故事。

首先是从我的童年说起,我一直以为我自己有一个快乐的童年。什么都很快乐也很顺利。但是直到有一天,是我上初二的时候,那正是对男女关系很朦胧的时候。也正是看了很多小说,加上学校社会宣扬的教育,那时候立志一定要将处女之身保持到新婚之夜。那时候对男女关系是非常敏感的。对贞操这个词应该说是无比重要的。 我中午回家吃饭,看到报纸上有一篇关于奸淫幼女罪的法律报道—即与14岁以下的幼女发生关系,不论幼女是否自愿,只要发生生殖器上的接触,即奸淫幼女罪成立。法定的年龄是14岁以下的幼女。法律的判定的界限是只要生殖器发生接触。原因是幼女由于身体发育等原因,很难插入。所以生殖器只要发生接触,奸淫幼女罪即成立。 看了这个法律的报道之后,对当时的我来说顿时犹如晴天霹雳。我停止不住我自己去想难道我很小的时候已经被4个男人给幼奸了无数遍?根据当时的环境与观念以及我所能接触到的知识和信息来说,这个打击对一个初中二年级14岁的小女孩来说是致命的,是很难自我修复与调整的。当时记得没有勇气自杀,还常常幻想着有地震什么的,这样我也可以顺便死掉了。 还是从我的童年说起吧,我小的时候是那种比较喜欢玩,可能因为头发一直比较短,所以有一点点像个男孩子的。但是还是蛮可爱的那种。跟我第一个发生关系的应该是我的邻居—我的后屋。我记得当时他总是以同样的借口将我骗到他家去,好像是要给我看个好东西还是要给我一个小猫活小狗的,但是每次他这样说,我都去了。我到他家之后,他就将门给反锁过来,然后把我放到床上,好像是脱掉裤子,来回的亲。(应该是在趴我身上来回的晃吧,但是没有亲我的小妹妹) 记得有一次,我跟一个同龄的总是一起玩的小女孩一起被他骗到了他家去。那一次,他先脱下那个小女孩的裤子,把她放在床上,趴在她身上来会亲。那个小女孩一直不停得反抗。然后就开始换我,看到那个小女孩反抗,我也一直蹬着小腿反抗。就这样,我们不一会儿就离开了。我还记得邻居的另外一个小女孩当时还骂他说他是个流氓,让她去他家里去。但是根据小女孩的说法,她应该是没有去。 我应该是自己去过他家里好多次的。有一次回家的时候,妈妈在平房里面做饭。好像是看出了有什么不一样。便问我。因为当时比较小,所以就跟妈妈讲了实话。妈妈好像跟爸爸商量要到他家里去找他家的父母理论。妈妈当时也真的去了。但是在那个之后,我好像还是有到他家里去过。这种事情应该维持了一段时间。到底是到我上学后中止还是小学几年级中止的我记不清楚了。 还记得有一次,在一个货场里面,我们一群孩子在玩捉迷藏,我们两个人藏在一个破楼子里面。他就抱着我,想要摸摸我的小妹妹,我当时没有同意。他就说那你摸摸我的小弟弟吧。我当时就用小手摸了摸,但是现在记不清楚他的鸡鸡长什么样子了。 其实人的性意识应该是与生俱来的。记得我幼儿园的时候,半夜醒来,感觉到床在剧烈的上下运动。那时候看到妈妈的被子弓起来一大块。那个时候就知道是爸爸在上面,那时候就觉得这是一件有快感的事情。因为每当我自己自慰的时候,也总是想让那个床来回晃动,呵呵。有一次好像还被妈妈给从窗上看到过。 我幼儿园的时候还有一次性经历,也是邻居家的大男孩。这个比我大10多岁。他家距离我们家有2条街吧,我妈妈跟他们家比较熟悉。他们家有姐弟妹4个。那个时候他妹妹(好像是他妹妹)在家里面做裁缝。给别人做衣服。后来用多余的布给我做了一个大花的裙子,当时真的觉得无比漂亮与开心。穿上之后心情好的不得了。我记得幼儿园的毕业照就是穿这条裙子照的。有一天,我去他们家里。好像就他一个人在家。我那时候没有穿内裤。(记忆中,幼儿园的我好像不是很喜欢穿内裤)。然后他把我放到床上,把裙子掀上去,趴在我身上亲我。当时我好像有一点点反抗。当时记不清楚他是否由尝试插入的行为了。 写到这里,我还要加一点点小的插曲。我们幼儿园的时候,已经知道谁喜欢谁了,我跟我童年一个很要好得小女孩彼此告诉对方自己喜欢的人,然后彼此再告诉那两个男孩。但是不幸的是,我喜欢的那个小男孩是个小混混,后来上学的时候他好像还跟别的同学说我是个流氓。到后来上小学一直变换着有自己喜欢的对象。 不过大家不要误会我,其实我除了比较喜欢玩,其他方面都很乖。从幼儿园开始学习成绩就非常突出。然后再家里很小开始就帮助妈妈做家务。在我们那个村还是个颇有好评的好孩子。大家都夸我非常听话。 幼儿园的时候好像还有跟一个小女孩(就是一起被骗到那个大男孩家的小女孩)做过屁股对屁股的游戏。夏天晚上,然后还轮流去路口看一下别人是否能看见我们光着腚厥屁股。 下面开始讲述我小学时候的性体验。那时候我应该是一年级或者二年级吧。我记得有一次我去我的小时候的玩伴家里玩,然后我们两个一起到她家的前屋邻居家哥哥玩游戏。我们玩一种当时很流行的剪刀石头布游戏。后来,好像那个女孩回家吃饭了还是什么原因,她走了。只剩下我跟那个大男孩。然后我们还玩了很短时间的游戏。然后他就躺在床上,我输的时候,他拉着我的手往他的弟弟地方放。然后好像就把我放在床上,我记得他有尝试插入的行为。可能因为我的阴道太小或者他的弟弟不够大或者不够硬,我还记得他说“放不进去昂”。跟这个大男孩的性体验只有一次。 之后,应该是我大姨妈家的表哥。我表哥大我6岁多。我表哥发生的事情应该是比较频繁的。那时候我应该是小学3或4年级吧。我记得每次表哥来我家玩的时候,都会偷偷的在我家把我放在床上。虽然我妈妈的店离家很近,但是还是不在家里。所以他便有机会。我记得当时我有到大姨妈家住,然后我还跟大姨妈说我要跟表哥住在一起,但是大姨妈没有同意。当时好像有机会他就会抱抱我或者亲亲我之类的。跟表哥的关系应该也有好多次。 虽然有过很多性体验,但是都没有对我造成肉体上的伤害。我的处女膜也是完好无缺。 就这样,慢慢长大,小学6年级的时候我的女性周期来临。那个时候就比较懂事了。每天过得很快乐,学习成绩也一直是非常的优异与突出。慢慢的淑女了很多。还有男生给我情书,当时对这种早恋的事情是一点不想沾边。因为一直是将学习作为重点的。 直到初二的有一天,我看了那篇法律的报道,从此我的世界一切东西都变了。我被无形的精神压力压得喘不过气来。因为之前所树立的观念是贞操犹如生命一样的宝贵,第一次做爱一定要到新婚之夜等等。但是根据那条法律,我已经被4个人给诱奸了无数次!!! 于是我痛苦,成绩下滑。但是可能因为平时基础还是比较扎实,我考上了重点高中。那时候在高中里,那种紧张的学习气氛里面,我每天压抑的都要死去了。我写信给了一位女作家,她给了我一些鼓励。我打电话问律师这种情况是否算是幼奸,得到的答案也是各种各样。我甚至跟我的一位高中女同学去找我的那位表哥,她骂他禽兽不如。后来,表哥还自杀过,送到医院了。直到现在过年的时候大家聚在一起我们还是不说话。我去医院检查过处女膜,检验结果完好,但是我心里还是有阴影的,因为法律规定只要生殖器发生接触,即判定为奸淫幼女罪。 后来我还自己找到了一位心理医生,他并不是很有经验。但是他一直鼓励与肯定我。些许缓解了我的巨大痛苦。我察看各种书籍报道及心理学的书,(弗洛伊德,金赛的书都读过)但是关于儿童的性行为的信息的确少的可怜。但是在我心里面,这些事情,也不仅仅是儿童性行为,它还让我有了一个深重的精神负担— 奸淫幼女罪。 我的工作很努力,因为我知道我不得不努力。我要寻找一些能够使自己解脱的希望。我交了男朋友,我把处女的第一次做爱给了他,他是很上进的人,并且他对我也不错。 我常常告诉自己:我需要比别人更努力,因为我的过去。但是10年了,我始终不能摆脱过去的阴影。请大家告诉我,我该怎么办???因为我的确不想认为自己是被性伤害或者怎么样,我只想把它作为我童年的性游戏。可是我说服不了我自己。 我真地好累,不想背着这个包袱一直走下去。之前我以为我没有什么大问题了,但是最近我有些不太知道怎么面对我的男朋友?因为我发现我内心里压力还是好大。。 我现在很困惑的是年龄差距这么大还是童年的性游戏吗?姐妹们有类似的经历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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